二〇二二年三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(下称“疫情”)在上海迅速蔓延。为防控疫情,政府采取措施控制人员出行,限制物流运输,绝大部分企业运营陷入停摆困境,企业签订的各类业务合同几乎均受到直接影响。对合同履行带来的后续间接影响或将更为深重,如人工短缺、复工缓慢导致合同延期履行、原材料价飞涨、需求积压势必引发价格调整等。受经济形势下行影响,不少企业本就资金短缺,本轮疫情下,更多企业将面临资金紧张状况。复工复产前后,如何有效处理好业务合同事务,直接关系到企业现金流的稳定,乃至能否持续经营下去。
本工作方案从如何更加细致、详尽地开展合同风险识别、分析合同履行对现金流的影响、证据搜集、制定方案、通知复函、审查要点等角度,有意识预先开展风险防控工作,以应对后续可能发生的合同履行问题、谈判及争议处理,更有力度地维护公司权益,共克时艰。
一、工作组织
成立涉疫法律事务工作小组,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,聘请律师提供专业指导,业务合同板块配备企业内部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法务部、财务部、销售部、采购部、生产车间、工程部、物流部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。
二、工作原则
1、资金保障。公司的经营困难主要是缺钱、缺现金流。梳理资金来源及相关协议,重点识别出高风险的财务借贷业务,做好资金风险的解决方案。
2、尽早启动。应尽早着手梳理、分析受疫情影响的各类型具体合同,并结合受影响的具体维度、交易对方、商业目标等因素,选择合理、合法的法律应对措施,控制合同履约风险。
3、分类管控。具体合同所受影响不同、合同不可抗力条款不同,应区分合同类型、风险的轻重缓急,进行分类分级管理,避免因杂生乱。
4、动态调整。疫情对合同履约的影响,不仅需要考量疫情导致本企业义务履行障碍、其不利后果及其应对;也要考量相对方因疫情致使其义务履行障碍、产生损失、成本增加而对本企业提出相关诉求时,本企业可采取的规避、抗辩等措施。
三、合同梳理
1、梳理范围
按履行期限在疫情前、疫情期及疫情后梳理,合同标的较小或履约期限对应的义务较轻,可不纳入梳理范围,但涉及有群体诉讼风险的除外。
2、合同类型
因每家企业主营业务不同,所涉合同类型亦有不同,常规类型有:采购合同、销售合同、服务合同、借款合同、施工合同、租赁合同、投资协议等。
3、梳理要点
除履约期限外,重点关注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、价格调整条款;合同实际履约情况,重点关注实际逾期时间和期间、逾期期间实际损失、继续履行可能性及是否还有意义等情况。
四、风险识别与分析
1、区分疫情造成合同履行障碍的具体原因:
(1)因政府防治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,属不可抗力。
(2)因疫情影响或政府行政措施解除后,但仍因交通、局部地区疫情影响致使仍不能履行合同的,既有可能构成不可抗力,也有可能构成情势变更,也可能属市场风险。
2、合同履行障碍形态:
(1)合同已全部履行不能;
(2)合同部分不能履行;
(3)合同一时不能履行;
(4)合同继续履行将对一方明显不公平;
(5)合同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。
五、救济途径和应对方案
1、法律后果预判。根据合同约定、履约实际情况、履约障碍形态,中立客观的分析履约障碍相应的法律后果,然后结合本企业自身的经营预期、商务考量,分析法律可行性,并选择具体合同的救济途径、方法(变更、中止、解除等)。
2、受疫情影响,应收账款无法收回。
3、受疫情影响,无法按约完成合同义务。
4、合同相对方提出要解除合同
5、合同义务免除
6、主张继续履行
7、协商变更合同
8、单方变更合同
9、主张中止履行在先义务
10、主张损失分担
11、与商务目标协同
12、避免极端交涉方式
13、申请或参与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
14、进出口贸易减损
六、证据收集固定
1、制定应对方案后,应根据方案设定的目标收集相关证据。
2、证据收集的方向
(1)疫情持续对合同履行造成障碍的证据;
(2)影响期间起止的证据;
(3)损失和价格相关的证据。
三类证据既适用于我方主张权利时评估权利的边界,也适用于对方向我方主张权利时,我方审查对方权利是否成立及其权利范围大小的依据。
3、疫情持续对合同履行造成障碍证据形式及收集方式
4、影响期间起止证据形式及收集方式
5、损失和价格相关的证据形式及收集方式
6、证据收集应有因果关联思维
七、通知及复函
1、我方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通知
2、对方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时的通知
3、就对方不可抗力通知的复函
4、行使不安抗辩权通知
5、通知及复函留痕
八、审查要点
1、审查适用范围。不论我方提出权利主张,还是对对方权利主张进行抗辩,均有必要对证据、事实和主张展开全面评估、审查,以明确权利的得丧变更、权利的范围等,既做到自身依据充分,也精准的防范对方不当扩大后果、借题发挥,将风险和损失转嫁给本企业等情况。
2、审查要点。因不可抗力引致合同障碍提出相关诉求、引发相关争议的,可从如下方面进行审查:
(1)时间先后顺序
(2)疫情与违约及造成损失的因果关系
(3)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
(4)双方损失是否相当
(5)通知时限与索赔权
(6)是否尽到减损义务
(7)不可抗力影响程度证明
(8)己方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否最轻
(9)价格震荡期间
九、新业务开展。如因疫情影响致使旧业务无力维持,企业要活下去必须开辟新业务,这就如同二次创业。基于新业务自身特点,其涉及到的法律规范、政策规定、操作流程、所涉制度及合同文本、对员工工作技能的要求与旧业务可能会有很大区别,需提前准备,打好基础。
十、主导与协同
工作方案需在企业决策层领导下,分工负责,推进落实。建议由企业法务主导,业务条线协助执行,加强与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、同行业企业沟通交流,为各方化解疫情不利影响提供助益。
总结
虽然疫情高发期已经过去,但尚未结束,企业仍面临较大挑战。在后疫情时代下企业应当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务风控部门的积极作用,做好各项应急防备预案,对企业合同及时评估风险,对合同履行及时跟踪。当双方产生纠纷时,及时评估法律后果并积极应对,保护企业自身利益,从而使企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获得平稳过渡,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此为企业涉疫业务合同专项法务工作方案(简案),如需详细工作方案或需针对具体事物沟通交流,欢迎联系我们。
王越 王越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。担任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理事和副秘书长、上海安徽经济文化促进会理事。在律师执业过程中,王越律师专注于商事诉讼、企业合同管理、债权债务处理,同时兼任多所高校公司法、合同法、劳动法等课程的教学工作。 电话:13386013831 邮箱:wangyue@shrlf.com
王亚庆 实习期间协助主办律师办理民商事争议解决案件,包括各类合同纠纷、劳动人事等方面;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,审核、起草各类合同、为风险问题制定解决方案等。 电话:17317499007 邮箱:willwanglaywer@163.com
闫若瑾 协助主办律师处理各类民商事争议解决案件,包括各类合同纠纷、劳动人事等方面;协助律师团队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。 电话:13372036097 邮箱:yanruojin777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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